佳木斯最低工资标准多少/佳木斯最低保障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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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黑龙江佳木斯低保政策主要包括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2025年5月1日起,佳木斯市的城市低保标准由710元/人月提高到780元/人月。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农村低保标准:同时,农村低保标准也由517元/人月提高到585元/人月。
2、从2024年7月1日起,佳木斯市农村低保标准由483元/人月提高到517元/人月。根据2025年的最新调整通知,从2025年5月1日起,佳木斯市农村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由517元/人月提高到585元/人月。
3、法律分析:从2020年1月开始,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04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4404元;城市集中供养标准17736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12420元/人年。农村集中供养标准9996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7008元/人年。全市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共12万人补发1-10月提标救助金3561万元,并于11月10日全部补发完毕。
4、根据当前佳木斯市最低社会保障政策:具有我市户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021年城市低保标准637元/月/人、农村401元/月/人)、财产不高于24个月低保标准(城市不高于15288元、农村不高于9624元)的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月最低工资标准黑龙江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划分为三档:第一档(2080元/月):覆盖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及大庆市区,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区域。
从2024年5月1日起,黑龙江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第一档2080元,第二档1850元,第三档1750元。以下是详细解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2080元。这一档适用于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以及大庆市区。第二档:1850元。
自2024年5月1日起,黑龙江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第一档2080元,第二档1850元,第三档1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三档,第一档19元,第二档17元,第三档15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9元,第二档为17元,第三档为15元。此次调整综合考虑了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就业状况等因素,旨在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
年黑龙江月最低工资第一档为2080元、第二档1850元、第三档1750元;小时最低工资第一档为19元、第二档17元、第三档15元。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前者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后者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自2024年5月1日起,黑龙江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来看,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包括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和大庆市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8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2080元/月适用范围: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第二档:1850元/月适用范围:哈尔滨市呼兰区及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
从2024年5月1日起,黑龙江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第一档2080元,第二档1850元,第三档1750元。以下是详细解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2080元。这一档适用于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以及大庆市区。第二档:185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黑龙江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划分为三档:第一档(2080元/月):覆盖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及大庆市区,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区域。
年以来,菏泽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城市939元/月/人,农村761元/月/人。城乡标准差异菏泽市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制定了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为939元/月/人,适用于牡丹区等城市区域;农村低保标准为761元/月/人,覆盖农村地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标准为10056元/年(838元/月),较之前有所提高。第一档地区(如渤海新区黄骅市、任丘市等)为11052元/年(921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平均标准高于省定消费支出指导比例测算标准,暂不调整,继续执行原标准7128元/年(594元/月)。
法院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但不能超过全国人均消费支出的三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由政府提供一定资金或者物品补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截至2025年5月,中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97元(城市)、599元(农村)。具体标准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及政策调整存在差异,部分地区2025年最新标准如下:全国平均标准与地区差异根据公开数据,2025年中国城乡低保标准呈现“城市高于农村、东部高于中西部”的总体特征。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918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60元/人·月。
1、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1860元。 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610元。
2、年黑龙江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60元。对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则适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根据法律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为 7570 元,较 2023 年的 7010 元增长 560 元,涨幅 99%。该数据用于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随之上调,部分参保人员需承担更高缴费金额。
4、根据《最低工资规定》,不同行政区域可制定差异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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