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最低工资调整,新余最低工资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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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一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拟从2000元调整至22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拟从20元/小时调整至24元/小时。二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拟从1870元调整至20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拟从17元/小时调整至9元/小时。
江西省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的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20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9元。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南昌市新建区、南昌县,九江市浔阳区、濂溪区等区域。
年江西省赣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具体如下:二类区域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元/小时。适用地区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这一标准适用于在该区域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劳动者,以及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为20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为9元/小时。以下是关于该标准的详细介绍:适用时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江西省正式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第二档标准为上述数值。这一调整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
调整方案(拟于2025年12月实施)江西省人社厅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25年1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拟上调至24元/小时,较现行标准增长12%;二类区域拟调整为9元/小时,增幅约18%;三类区域拟提高至15元/小时,增幅约11%。
最低工资标准江西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1850元,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地区;第二档1730元,覆盖中等发展水平区域;第三档1610元,适用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对应为:第一档15元、第二档13元、第三档11元。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在2020年进行了调整,其中一类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为18元。南昌市的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均属于一类区域。
一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8元/小时。一类区域: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8元/小时。
年江西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明确,具体分为三类区域进行划分。一类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为18元。这一标准适用于南昌市的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一类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530元上调至1680元,二类区域从1430元调整为1580元,三类区域则从1340元提高至1470元。
江西省基本工资标准延续2020年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江西省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

元/月、13。4元/小时。一类区域1530元/月、15。3元/小时;二类区域1430元/月、14。3元/小时;三类区域1340元/月、13。4元/小时;四类区域1180元/月、11。8元/小时。武宁县为四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80元/月、11。8元/小时。新余市属于第三类区域。
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公布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一类区域18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5元/小时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适用区域包括南昌市的东湖区、西湖区等多个核心城区及开发区。二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小时。
1、最低工资:由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 , G* ?, u8 F$ Z2 m+ P, }+ G8 s/ l9 P 第二类区域 南昌市:新建区、南昌县。九江市:浔阳区、濂溪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德镇市:珠山区。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余市:渝水区。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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