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最低工资标准多少,西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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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从2025年5月1日起,西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880元/人调整为2080元/人,增幅为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8元/人调整为20元/人,增幅为11%。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青海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即每月应支付的最低工资为2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即每小时应支付的最低工资为20元。执行要求 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工资时,不得低于上述最低工资标准。
3、月最低工资标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80元。这意味着,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其每月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这一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对于按小时计酬的劳动者,其每小时的工资收入也不得低于这一标准。

如果某职工的缴存基数为5000元,缴存比例为12%,那么他每月需要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5000×12%+5000×12%=1200元(其中单位缴纳600元,个人缴纳600元)。注意事项:具体的月缴存额需要根据个人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详细的内容,建议咨询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合计最低月缴费金额约为32618元(具体分项金额可能因单位与个人比例分配略有差异)。2025年青海省调整信息2025年青海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300元/月,但未直接公布五险一金合计最低金额。
青海西宁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30534元,下限不得低于2080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328元,下限为208元。缴存基数范围 青海西宁地区在2025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了明确的上下限。具体来说,最高上限设定为30534元,这意味着任何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此金额。
青海省西宁市:下限为2080元。西宁市的公积金政策结合了当地实际情况,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山西省太原市:下限根据区域不同分别为2150元、2050元和1950元。太原市在制定公积金政策时,考虑了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以更加灵活地适应职工需求。新疆乌鲁木齐市:下限为2070元。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西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885元/人·月。此外,相关社会救助标准也同步进行了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农村特困基本生活标准为1155元/人·月,城市特困为1910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三档,分别为户籍所在地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30%、15%、5%。
西宁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63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763元/年。海北州: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6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168元/年。海南州: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6852元/年(城市低保标准暂不调整)。果洛州: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91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暂不调整)。
西宁市城市低保标准从703元/月提高到763元/月,涨幅60元;海北州从693元/月提高到765元/月,涨幅72元;果洛州从708元/月提高到915元/月,涨幅207元;海西州从703元/月提高到906元/月,涨幅203元。果洛州和海西州因地理环境、生活成本等因素,调整幅度较大,凸显了区域差异化保障策略。
提标后各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西宁市、海西州643元/月,海南州、海北州633元/月,海东市628元/月,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648元/月。现有城市低保对象按照60元/月相应提高补助水平。 (2)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人均提高500元,平均达到4800元/年(400元/月)。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2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达到37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平均达到2400元/年。新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我省连续第七年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西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一千七百元每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十五点二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以下是2025年度西宁住房公积金调整的相关信息:缴存基数计算口径以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核定)。上限为30534元(西宁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2024年月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2080元(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7328元,下限208元。
2、青海西宁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为30534元,下限不得低于2080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328元,下限为208元。缴存基数范围 青海西宁地区在2025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了明确的上下限。具体来说,最高上限设定为30534元,这意味着任何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此金额。
3、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的,且每年核定一次。2025年度,西宁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0534元,下限为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也不得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4、上海市:7月1日起至2025年度缴存基数上限公布前,上限按2024年度36921元执行,下限2690元。2025年度上限公布后,按新上限执行。对完成2025年度基数调整且填报缴费工资大于36921元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将重新核定基数并通知单位。
5、例如,仅养老保险一项按5300元基数计算,单位与个人合计月缴费约为1272元(5300×24%),高于2023-2024年标准。需注意: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可能同步调整,最终合计金额需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的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
6、月完成调整的单位,按新基数直接缴存;2月调整的单位需补缴1月份差额,确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企业单位缴存基数调整时间未在通知中明确,建议以单位通知或后续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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